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解读,明确指出:
1.民间借贷纠纷应当在人民法院解决逾期不还等问题,借贷双方发生争执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自行“私了”,使用暴力威胁对方等行为都应当避免。
2.网贷存在法律风险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迅猛发展,但众所周知,平台上的“投资”实质上就是借贷。民间借贷也可通过互联网渠道接入,但投资人挑选网贷平台时必须慎重,依照法律法规选择企业信誉度高的平台认真核查,更不能轻信推销人员的所谓“高收益”和“无风险”等夸张宣传。
3.“赖账”不仅要承担迟延履行利息或违约金,还会面临记录信用“黑名单”的风险根据《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规定,民间借贷借款人若违反约定还款时间或未履行归还借贷款项的,将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记录在信用黑名单中,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困境。
4.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认证标准借贷双方应当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如收据、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历次借贷所产生的手续费、利率、逾期费用不得超过最高法规定利率的四倍。
5.民间借贷诉讼过程中,受理公证机关的鉴定意见具有证据效力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常常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这时公证机关的鉴定意见可以被认定为证据,并具有证据效力,因此在相关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证机关开展鉴定。
6.法院不支持违法行为即使是民间借贷,也要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不能涉及非法经营和集资诈骗等行为。若民间借贷行为本身属于非法经营和集资诈骗,则相应的交由公安等执法部门处理。
总之,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份解读针对当前社会问题和民间借贷风险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有助于借贷双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合法权益保护的能力,帮助民间借贷行业健康发展。